
大家有沒有發現,無論在家庭、職場還是任何團體裡,總有些人出事了習慣性怪罪別人,不僅如此還非常的雙標,永遠不會反省自己,這代表什麼呢?這種人缺乏解決問題的能力與自省力。
他們為什麼要這麼做呢?遇到事情一不順利,稍微影響到他自己的權益,無法容忍別人的錯,心中產生不痛快感,便急於尋找出口,先發制人,怪東怪西,都是別人的問題、都是別人的錯,害他怎樣怎樣bla bla bla。總之,怪罪他人就是把錯推給別人,這樣好像自己就沒問題了,自己就變成對的一方。
你們說這種心態是不是很鴕鳥?但是心理上確實很容易會這樣去歸咎以及推卸自己的責任。
這樣的人通常是個暴躁、易怒的人,還很會假裝自己是受害者,藉由裝無辜、受害,來拉攏其他不知情的人,利用他們的同情心來成為自己的勢力,再不斷洗腦他們成為自己攻擊他人的利器。有些人因為沒有查證就一味相信他說的話,就很容易成為臭味相投的一丘之貉。
一旦別人做錯事就急著要抓戰犯、怪罪對方、往死裡打,反倒是自己做錯事,卻連個屁都不敢放,一聲都不敢吭!深怕被別人發現他們是如此孬種。這屬於嚴重雙重標準的最佳典範。這種人就是短視近利、耐不住性子,成不了大器。說到這,你們心中是否已經浮現某些人的嘴臉了呢?
真正厲害有修養的人,遇到事情是會先讓自己冷靜下來,思考事情發生的根本原因,進而去推敲出解決方法以及預防再次發生的有效辦法。而不是像一隻只會吠卻不會咬人的狗,到處嚷嚷,出一張嘴卻什麼事也處理不了,這種行為不是更加彰顯自己的無能,還能是什麼?
相信明眼人都看的出來,可惜這世上清醒的人太少了。
希望有幸讀到這篇文章的你,也是那個明辨是非,有解決問題能力的人,藉由這樣的人來當作借鏡,不要像這種人一樣,淪為喪家之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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